行业标准《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2部分:数据元素集》通过审查

发布日期:2021-03-25 15:09

2021年3月1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和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2部分:数据元素集》审查会。

审查委员会主任由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工、全国广电标委会委员林长海担任,委员来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中国传媒大学、北京新媒体集团、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未来电视有限公司、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单位。

审查委员会听取了标准起草小组关于标准编制说明、测试报告和征求意见处理情况的介绍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章逐条的审查对有关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

与会专家为上述两项标准的制定为互联网视听服务收视大数据系统和业务的规划、设计、实施、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提供了技术依据。

  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上述两项标准通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