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电视隐藏字幕的数据传输方式、传输分组结构、信息处理规范以及接收机制造商实施建议。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电视隐藏字幕业务制作,也适用于数字电视隐藏字幕编/解码器、数字电视接收机和数字电视信号处理设备的开发与生产,同时为听力障碍人士收看电视以及为节目携带多语种隐藏字幕提供技术保障。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广播电视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国传媒大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