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以原广播电影电视部科技司1991年行政文件《调频广播覆盖网规划方法》和我国现行的立体声调频广播规划为基础,参照ITU-R P.370-7和ITU-R BS.412-9建议书制定的。必要时,也可考虑参照国际电联相关建议书进行规划的调整。
本标准规定了地面米波(VHF)段调频广播覆盖网的主要技术要求,调频广播发射机服务区及发射机之间干扰状况的估算方法。不包含涉及调频同步广播覆盖网方面的有关技术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调频广播覆盖网规划及进行调频广播频率的指配和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标准化规划研究院、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