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本文件规定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收视综合评价数据的脱敏原则、脱敏技术、脱敏流程和脱敏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收视综合评价数据的脱敏。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