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起草单位: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双声道立体声和5.1声道环绕声音频测试序列集。
本文件适用于双声道立体声和5.1声道环绕声音频系统(设备)的声音质量主观评价,也可用于感知音频质量客观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