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五七三台
本文件规定了国内卫星数字广播电视信号业务的监测方法、监测参数设置、监测流程和监测数据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省级(含)以上卫星数字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